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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徐友妹天旌孝節碑記拓本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徐友妹天旌孝節碑記拓本

不詳、不詳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觀音石

904~1904

寬:80 x 高:218 (cm)

原碑尺寸(寬):80.00 , 原碑尺寸(高):218.00 , 原碑尺寸(厚):13.00

日本帝國褒章之記臺灣苗栗廳苗栗一堡嘉盛庄胡阿應養祖母徐友妹 資性溫順善ク舅姑ニ事ヘ殊ニ妙齡ニシテ夫ヲ喪ヒ舅姑交交再醮ヲ勸ムルモ固ク貞節ヲ守リテ之ヲ肯ハス一意奉養家政ヲ經紀シ其後舅姑疾ニ嬰ルヤ寢食ヲ忘レテ病蓐ニ侍シ看護療養到ラサル所ナク其前後相踵テ歿スルヤ慟哭悲哀人ヲシテ感動ヤシム爾來節約ヲ主トシテ益益家業ニ勵精シ追吊祭祀一モ缺クル所ナク克ク一家ヲ支持シ養兒孫ヲ撫育スル等志操ノ堅キ四十七年一日ノ如シ鄉閭舉ナ其篤行ヲ稱ス洵ニ奇特トス依テ明治十四年十二月七日勅定ノ綠綬褒章ヲ賜ヒ其善行ヲ表彰ス 明治三十七年四月四日 譯文: 斯婦也性質溫順,善事舅姑,當妙齡而喪所天爾。時舅姑憐其寡偶,恐難終守□舟之操,屢屢婉勤再醮;乃矢志靡,堅不從命,一意奉養舅姑、經紀家政。迨舅姑嬰疾,側侍□蓐,時勤省顧,朝夕不離;忘乎寢食、竭力療養,無不周至亡。何舅姑前後相踵而歿,以是慟哭悲哀感動鄉鄰。本來持身節約,專以勵精家業,至于婚冠喪祭無一缺遺,更能念切宗祧,養兒孫而撫育。若等志行操守備歷冰霜,既經四十七年如一日,今以鄉閭合詞推舉,足稱奇特、世所罕覯。爰遵照明治十四年十二月七日之定,賜于綠綬褒章,表彰其善行。

採拓

登錄號:19930010303

本物件為西元1904年(明治37年)日本政府褒揚苗栗一堡徐友妹紀事,詳其節考事蹟,頌其志操美德。既稱「日本帝國褒章之記」,及以日文銘刻,並附譯文;碑額雕刻隻拱菊花與聖旨的紋飾,尤顯天皇所賜的尊榮。碑文所載「明治十四年」表彰徐友妹,然時係西元1881年(光緒7年),尚未割臺予日本;當係徐友妹於日亦受表彰,立碑重述舊事。 本物件為同時題刻日文以及漢文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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